阜城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原包联班子成员王胜利处置措施不到位、跟踪督办不及时问题。王胜利在阜城镇绳王村拆迁过程中,对拆迁相关案件处置措施不到位、跟踪督办不及时,其作为主管领导负有责任。县纪委对王胜利进行谈话提醒。
阜城县崔庙镇芦集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吉元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前,阜城县纪委监委对阜城县崔庙镇芦集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吉元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刘吉元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阜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吉元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不再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从2023年2月24日开始,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分别对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阜城中学、宣传部、统战部、编办、网信办共8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同志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巡察范围之外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附: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举报联系方式 中共阜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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