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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来源:阜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20:46:26 阅读量:3628

霞口镇大皇庄村党支部委员王恩海、党支部副书记代树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列支招待费、礼品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恩海分十次在村财务账目中违规列支招待费、礼品费、熟食费、鞭炮费27974元。2015年至2016年,代树立分三次在村财务账目中违规列支招待费、鞭炮费5803元。王恩海、代树立身为中共党员、村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副书记,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列支招待费等费用,造成村财务浪费。经阜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恩海、代树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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