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8 08:30:42 阅读量:3855
蒋坊乡寇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杨国才违反群众纪律。2020年7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国才将修路时拆除的旧砖卖掉,收入共计1650元,该款未计入村集体账目,直接被杨国才侵占用于个人维修车辆。2021年3月22日,杨国才主动将涉案款物退回寇村村集体账户。
2021年4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阜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国才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不再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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